1、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2、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3、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4、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5、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如果担保权人同意的话,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中途可以换。
《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